三、狠抓市场检查 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春耕期间,各地要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农资市场开展全面检查,严肃查处农资违法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事故、涉及面广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实行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查处。要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现象,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拓宽违法案件发现渠道。要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四、加强农资使用监管 确保农产品质量
各级农牧部门要切实履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切实履行法律义务,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台账。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基地、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养殖小区、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是否按法律规定建立生产记录,有无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以及超限用范围使用农药、兽药的行为,是否存在不遵守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销售农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违法包装物、保鲜剂、添加剂等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要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抽查,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引导群众放心消费。
五、加强宣传培训 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春耕备耕期间,各地要结合 “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的开展,向农民群众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使用农资,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要充分利用农闲时间,做好农资经营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守法经营意识,维护良好的农资生产经营秩序。要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的开展,向农民群众推介一批放心产品。依托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做到连锁网点到乡,放心农资进村,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要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鼓励经营单位建立完善经销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