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项目;
2.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消耗资源型项目;
3.一般性技改或扩建等生产性项目和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4.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不规范的项目。
四、关于重点项目
1、2006年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将在各区县申报的2006年度星火计划项目中产生。
2.重点项目支持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重点支持国家星火产业带中有利于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项目。支持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产业集群,开发并应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难点,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2)有利于推动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按照“四化五结合”的要求,通过实施农村科技服务项目,引导星火专家大院模式、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区域成果转化中心等各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的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大学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示范,探索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五、申报要求
1、围绕2006年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农民科技培训、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信息化、星火国际化、其他等八个类别申报2006年度星火计划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从科技部申报系统(program.most.gov.cn)下载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申报软件。
3、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申报软盘。
(1)书面材料:项目申报书(申报软件生成),加盖公章,申报书封面“科技主管部门”一律填写南京市科技局;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写作提纲可网上下载);相关附件(营业执照,2005年度财务报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行业检测报告,查新证明,新药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生物新品种、农产品、农药登记证,用户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各类科技计划立项证明,其他)。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文件夹装订。
(2)申报软盘(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张。
4、凡已申报过2006年省级星火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将等同视为申报2006年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将一同参加评审上报。另需增加报送书面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封面上“科技主管部门”一栏改成南京市科技局)壹份,同时提供软盘(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张,请各区县科技局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