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科[2006]30号)
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星火支柱产业和农村特色优势产业技术升级,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2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要面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星火富民主题、突出市场导向、遵循循环经济理念选择和确定项目。编制项目计划要有利于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民科技致富的能力;有利于引导各类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合作组织的发展,促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有利于集成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星火科技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优先支持技术领域
2006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优先支持以下技术领域:
1.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配套技术;
2.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
3.有利于开发利用废弃生物质资源的综合技术;
4.有利于高效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的技术;
5.有利于促进农村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外贸的技术;
6.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清洁能源的技术;
7.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节能、环保建材的技术;
8.有利于确保食品安全的技术;
9.有利于发展环保产业的技术;
10.有利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技术。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