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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0〕6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东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做好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精神,结合东莞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为目的,以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为导向,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努力推动东莞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为推动东莞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发展机制,为东莞成为创新活力强劲、实施效果显著、保护措施有力、管理体制完善、专业人才集聚、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的知识产权强市打下牢固基础,主要知识产权发展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二)近两年具体目标

  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经济贡献等方面完成跨越。实现全市专利年度申请量超过20000件,年专利申请增长率居全国创建城市前列,专利结构明显优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占全部专利申请量的比例达50%左右;国内、国际商标注册数量分别年均增加6500件、1000件以上,驰名著名商标总数达到260件以上;作品版权年度登记量年均增长20%;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它知识产权工作初步发展;逐步培养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创造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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