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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劳动关系维稳工作的紧急通知

  人力资源部门要协同各镇街,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教育、监控、排查等工作。对存在的劳资隐患,要集中力量做好化解工作;对可能发生劳资突发事件的企业,要落实专人进行监控,遇到情况迅速响应。

  公安部门要利用好情报网络,加强涉及劳资关系各种信息的收集和监控,并及时报告;对教唆、煽动的带头人员,要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信访部门要密切关注涉及劳动关系的信访案件,迅速抓好案件处理和矛盾化解工作。

  司法部门要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加大对“黑律师”等非法代理的打击力度。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媒体的管理和联系,实时统筹协调舆论报道;要严格把好新闻宣传关,严防炒作涉及劳动关系敏感的话题;对涉及劳资方面的政策,报道时要谨慎求证,注重权威性和大局意识。

  三、全力做好劳资矛盾的应急处理和化解

  对已形成的劳资矛盾和发生的纠纷事件,综治维稳部门要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落实应急预案,迅速开展事件处理和矛盾化解工作,迅速平息事件,避免影响扩大。

  一是要做好引导调处。对劳资纠纷事件,属地镇街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第一时间成立应急处理工作组,对事件进行联合统筹处理。

  二是要做好应急防控。对劳资纠纷事件,要及时充分做好各项应对准备;要安排专人动态监控企业员工的动向,重点监控罢工的关键人员;要严密防控“黑律师”等非法社会力量的介入;要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坚决控制恶意闹事、拦路堵路等人员和行为。

  三是要做好情况汇报。要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对遇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工作的新进展,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报告工作。

  四、切实健全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长效机制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建立健全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会和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就劳动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等内容推进广泛协商,有效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围绕促进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共享,不断完善企业员工薪酬增长机制,研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调控政策的实施,促使企业员工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消费水平等协调发展;要加强对企业管理层的教育培训,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促进劳资“双赢”格局的建立;要大力推进劳动关系稳定工作关口前移,重点加强对企业行为的规范,坚决遏制各类侵权行为,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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