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栏目。进一步完善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系统功能,规范栏目设置,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网站的服务性、便民性和完整性。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内容保障工作,规范栏目内容,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平台录入信息的镇街和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并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畅通链接,充分发挥网站功能。
(三)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制定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镇街、本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受理流程,严格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及时主动回复。市行政服务管理办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应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去年底,市政府转发了《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东府办〔2009〕156号),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检查,建立事前依法公开、事中监督检查、事后评议考核的长效机制。
(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各镇街、各部门应做好本镇街、本部门政务信息档案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便市民查阅政府信息。
四、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办事公开
由市府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牵头,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城管局、东莞银监分局、东莞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一)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市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09〕76号)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办事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将办事公开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使其成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制订本单位办事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工作制度。
(二)创新公开形式。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公开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创新工作方法,大力推进办事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设立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栏目,规范栏目内容。将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纳入市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监察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促进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