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地创建目标原则
绿色食品: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及加工食品。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指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有关技术条件要求,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生产操作规程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实施生产和管理,并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区域或养殖场所。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以促进农产品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市场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推动绿色食品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原则;坚持与绿色食品产品认证对接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基地建设要做到与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及项目的有机结合。
二、基地创建的基本条件
1、基地所在县级政府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和绿色食品工作,对标准化生产有规划、措施和经费保证。
2、基地以一种农产品为主(套种、轮作,可有多种作物),同一种农产品在一个县(区)内的种植规模在10万亩以上。根据我区情况,2006年启动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枸杞、压沙瓜等基地建设申报工作。
3、基地环境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基地内无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
4、有绿色食品工作基础。已有以申报基地产品为原料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或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期内需申报绿色食品产品认证。
5、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健全。
6、生产者(农户)具有建设标准化基地的要求。
三、基地建设办法
按照“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基地建设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农垦系统具有组织化程度高和管理体系健全等特点,兼具政企职能,农场可以独立组织基地建设工作。基地建设应依托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管理模式,实现产业化经营。基地创建按照以下八个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