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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东府办〔2009〕1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管理的意见》(东国土资〔2009〕270号)已经2009年第29次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管理的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省府办《关于加快建设用地报批依法保障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的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09〕2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去年以来,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冲击,国家、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以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号)有关规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用地报批依法保障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的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09〕245号)规定,列入省扩大内需项目清单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完成项目批准与初步设计、不占用基本农田、权属清楚、征地补偿到位的,可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先行用地。

  同时,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今年第一季度全市GDP下降2.5%,上半年仅增长0.6%,全市扩内需保增长任务十分艰巨。为应对危机保增长,我市通过实施1400亿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工程、城市功能配套建设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加大投资力度,实现扩大内需。目前,全市市镇共有150个项目申请纳入绿色通道先行动工建设,用地面积约22500多亩,其中,属东莞大道延长线、生态园道路、虎门港、城建局的重点项目涉及投资额已达117亿元。但受当前前置环节多、用地报批时间长等因素影响,部分重点项目难以及时动工建设,基层政府、社会各界对先行用地的反映十分强烈。在应对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为发挥财政投资和优质产业项目的拉动作用,尽量减少违法用地,维护我市良好的用地环境,允许财政投资重点项目和优质产业项目申请先行用地,对“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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