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市民素质提升体系
以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市民全面发展为目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扬东莞城市精神,加快构建学习型城市,切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形成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东莞优良文化传统相承接的市民素质提升体系。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融入公民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使之转化为社会的主体意识,成为人们的自觉追求和行为方式。强化和谐文化建设,以先进文化引领和谐发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正确引导社会各种利益诉求,不断推动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和睦相处,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精神支撑。以丰富的文化活动和多样的表现形式,将主流价值观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表现出来,使广大群众受到润物无声的熏陶,提供构建核心价值体系需要的知识素养、精神认同和良好氛围。以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行为规划,通过文化活动大力倡导,让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
--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牢固树立“创建永无止境”的理念,不断巩固、延伸、辐射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充分利用各种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人物,为全社会树立学习标杆,教育引导市民践行道德规范,形成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围绕共建共享共融的原则,着力满足新莞人文化需求,切实保障新莞人的文化权益,让新莞人以主人翁的身份融入东莞社会,成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文化成果的享受者和城市文明建设的主力军。进一步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建设学习型城市。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把创建学习型城市作为提升东莞文化软实力的紧迫任务和基础工程,推动建立全民学习载体和服务平台,倡导终身学习,不断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养。以东莞图书馆为龙头,整合全市图书馆(室)和学习资源,使之成为传播现代科技文化知识的重要载体和市民学习的重要场所。精心打造“学在东莞”系列品牌,做大做强“东莞学习论坛”、“市民学堂”、“东莞读书节”等学习活动,通过各种沙龙、论坛、讲堂和读书学习活动,引导市民多看书、多读报、多了解新信息,不断提升自身知识涵养和文化素养。在机关、社区、家庭、学校等创建各类特色鲜明的学习型组织,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想学、人人爱学、人人比学的良好风尚。
--弘扬东莞人文精神。总结提炼东莞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一系列新观念、新理念,传承发扬优秀文化传统,培育具有时代气息、地域特色、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精神。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关怀互助的精神,经世致用、勤勉敬业的精神,开放兼容、变革求新的精神,知礼守法、真诚向善的精神,激发广大市民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增强对东莞城市家园的认同感。大力弘扬“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城市精神,发现和塑造体现城市精神的代表人物,丰富、创新和拓展城市精神的社会传播空间,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使城市精神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成为东莞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强劲动力和思想保证。
(八)文化安全保障体系
把维护文化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文化市场、文化活动、文化场所和广电播出安全有序,为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维护文化市场安全。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监管制度,以国家法律为基础,逐步建立以《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办法》为母法,文化市场各行业、文化经营各环节监管到位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体系,提升文化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以包干制、巡查制、问责制、轮岗制为内容的文化市场执法责任制度,不断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文化市场管理责任落实到实处。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监管网络,通过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市、镇(街)、村(社区)三级互为支撑的纵向网络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安、工商、劳动、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协调联动的横向网络,实现立体化布控。根据文化市场监管与新科技结合越来越密切的实际,建立文化安全预警和技术跟踪机制,全面推进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网吧视频监控系统、印刷业网上监督系统的安装建设,采用新的技术手段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不断扩大文化市场电子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建立健全出版物审读制度,不断加大审读力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内容上确保出版物质量,防止不良出版物流入市场。切实加强对演出娱乐、网络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印刷复制、音像和出版物等重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不断加大“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活动,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维护文化活动安全。切实规范大型文化活动的审批行为,对举办者资格、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活动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文化活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主体,提升活动承办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着力加强对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求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必须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各项保护措施,部署各类安保人员,确保活动安全举办。
--维护文化场所安全。加强对文化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指导督促文化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制定安全消防制度,依法关闭安全生产不达标的文化场所,坚决堵塞安全死角和漏洞。建立文化场所安全员制度,每个文化场所至少指定一名安全员,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文化场所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对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有序推进文化场所的免费开放工作,严格按照核定人数接待群众参观访问,避免在节假日、免费开放日出现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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