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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大力发展艺术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数字传输等高创意附加值、高知识附加值、高技术附加值的文化产业项目,打造新的文化经济增长点。积极发展艺术设计业,提高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时装设计、礼品设计、环境艺术、室内装潢、广告设计、产品外观设计等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推出本土设计品牌。扶持提升动漫游戏业,制定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发动漫画、3G游戏、虚拟演播室等高成长性产业,建设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规模较大的动漫制作基地。加快发展影视制作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题材规划,关注本土和现实题材,重点抓好电影、电视剧、非新闻类电视节目、动画片、网络视频的创作生产,做大做强国有电视媒体,扶持提升民营影视机构的创作生产水平,培养优秀影视创作团队,支持影视基地建设,努力使我市影视制作产业走在全国前列。着力推进数字传输业,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完善数字传输网络,加强东莞数字家庭创新与应用示范基地建设。

  --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确定和扶持一批重大新兴业态文化产业项目,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注重培育科技、文化含量高的产业项目,形成发展优势,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落实《关于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产业实体申报创意产业园区,发挥创意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对推进东莞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带动和支撑作用。加强对粤晖园、东莞市创意产业中心园区、松山湖创意产业园、东城数字创意产业园、永正图书创意产业园等产业园区的跟踪扶持,发挥其在产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

  --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发展以图书报刊、影视节目、音像制品、工艺美术品、文具玩具、信息和旅游服务等为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努力培育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积极开发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构建辐射全省、面向国内外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加快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建立文化产品流动网络。大力发展文化策划、咨询、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拍卖等文化中介组织,培育出有信誉、有实力、有品牌的文化中介企业,不断壮大文化经纪人队伍,推行各类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化程度。加快文化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行业良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结合东莞“无线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积极利用移动信息技术为各类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东莞经济发展和人员结构特点,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领域,引导社会公众的文化消费。

  --构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充分发挥展会在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层次、促进生产要素流通、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提升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努力办成国际上有较大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印刷业展会;办好首届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与贸易博览会,力争让展会永久落户东莞,构建东莞文化产业与外界紧密联系的桥梁纽带,为东莞文化创意产业特别是动漫产业的发展搭建良好平台,为东莞原创动漫和动漫衍生品制造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劲动力。积极组织文化企业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市外文博展会,积极组织相关中介、设计、广告类文化企业参与电博会、家具展等市外内知名展会,推动东莞文化企业发挥优势,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五)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有效保护、发掘、整合和合理利用我市各类文化遗产和博物馆资源,宣传展示东莞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弘扬东莞传统文明,增强本土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保存东莞文化基因,守护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

  --探索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着力推进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的可行性研究,在论证可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规划、建设、文化、财政、国土等单位组成的历史文化名城申报领导小组,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编制《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东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申报创建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加快博物馆事业发展。大力推进博物馆建设,根据东莞传统文化、社会结构、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各类特色专题博物馆,形成公有博物馆与社会办博物馆互为补充,各行业和各种所有制博物馆全面发展的博物馆体系和市、镇、村三级博物馆网络。加大对产业类博物馆建设的扶持力度,以唯美陶瓷博物馆(中国建筑陶瓷博物馆)为引领,大力引导篮球、家具、服装、毛织、鞋业、啤酒、凉茶、糕点、汽车等一批具有东莞产业特色和文化传统的行业建设博物馆,突出博物馆为行业服务的功能,促进文化与经济融合,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发挥积极的作用。力争至2012年,全市博物馆数量增加到32座以上,达到平均每20万常住人口拥有一座博物馆,年度接待参观人数达到300万以上;至2020年,人均拥有博物馆数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每15万常住人口至少拥有1座博物馆)。做大做强市属公有博物馆,建设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及地方文物中心库房,完善鸦片战争博物馆、可园博物馆、东江纵队纪念馆、东莞展览馆、袁崇焕纪念园的配套设施,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我市博物馆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力争至2015年市属博物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特别要大力挖掘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丰富内涵,建设鸦片战争遗址公园,逐步将之打造成为有影响力的国际文化品牌。切实加强对博物馆建设监督管理,建立博物馆准入制度,完善博物馆评估体系,制定并实施《东莞市博物馆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博物馆考评办法》,引导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强化文物博物学术研究,重点抓好明清海防研究、东莞地下文物研究、东莞古建筑研究、东莞碑刻资源研究等课题研究项目,力争平均每年有1至2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出台,不断提升东莞博物馆的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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