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创作平台。筹建东莞市艺术创作室,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论证、创作和研究,增进与市外艺术创作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承担国家、省、市的文艺科研项目,提升东莞文艺创作水平和发展层次。着力提升岭南画院的管理运作水平,采用历史文化支撑、多方优势聚合、多种功能兼备、内部运作灵活的发展模式, 借助东莞可园是岭南画派重要策源地的历史文化资源,把岭南画院办成岭南艺术名家名作聚集和生产基地、人才培训基地、传播辐射基地和作品交易基地。充分发挥粤剧发展中心的作用,扶持指导粤剧精品创作,传承和发展东莞粤剧艺术。以北京所在时区(东八区)命名,在我市打造一流的原创音乐创意园区和舞蹈艺术基地。切实加强“东八区”东莞(塘厦)原创音乐创意园区建设,借助省内外特别是香港的音乐创作力量,运用灵活机制,广纳贤才,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优秀莞产原创歌曲,力争办成全国最有活力、最有影响力的音乐创意园区之一。积极筹建“舞艺东八区”舞蹈基地,整合国内优势资源,汇聚业内顶级人才,繁荣舞蹈艺术创作,使之成为国内舞蹈精品的编创中心、研究中心、展示中心以及广东省舞蹈人才的培训中心。继续加强文艺创作基地和群众文化活动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在全市建立更多风格独特、个性凸显的创作基地和活动基地。
--完善扶持奖励政策。在争取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寻求社会力量支持,多渠道筹集文艺创作经费,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东莞市文学艺术创作和文学艺术奖励专项资金的作用,扶持重点剧(节)目的创作和生产,扶持社会办文艺团(队),扶持我市文艺作者的艺术创作活动,奖励有重大贡献的文艺工作者,奖励获省级以上文艺奖项的作品,促进文艺创作从偏重数量型向偏重质量型转变,从一般扶持到重点打造转变,力争多出精品、出好精品。依托扶持资金,切实推进艺术成果出版项目,重点出版“解读东莞”年度大型文化报告、《东莞文学艺术精品大全》、《东莞作家文库》和《东莞市文艺创作基地优秀作品精选》等创作成果。充分发挥东莞市政府文学艺术玉兰大奖作为东莞文艺最高奖项的引领作用,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东莞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作品。
--优化创作生产机制。探索选题论证、资金投入、指导监控、效益评估等新的运行方式,推进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宣传评介、展演播映和对外交流。转变文艺创作生产管理方式,面向市场,拓展渠道,积极推行签约创作、招标创作、跨地联手创作等创作模式,努力形成合力创作、联合生产、共同受益的新机制。注重运用营销手段和市场规则,推动文艺精品进入市场、占领市场。健全市、镇(街)两级创作网络,各镇(街)文广中心建立相应的艺术创作工作机制,组织实施镇街文艺“五个一工程”,即每年推出一台好的晚会、一部好的剧目、一个好的展览、一本好的文艺作品集和一首好的歌曲,打造群众艺术创作起飞的载体。
--营造文艺创作环境。经常举办全国性创作交流、作品研讨、主题晚会等活动,吸引全国艺术家来莞体验生活,催生东莞题材优秀作品,使我市成为全国各地文艺创作精英的聚集地。定期组织文艺竞赛、笔会、采风以及观摩等活动,使我市成为文艺创作人才的成长地。利用各种媒体力量,将我市的优秀作品推向全市、全省、全国,乃至走向世界,使我市成为优秀作品的传播地。大力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宽松、自由、兼容的鼓励个性发展和创造的文艺创作氛围,使我市成为文艺创作新的前沿地。
(三)文化发展创新体系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推进文化事业产业的全面繁荣注入强大动力。
--进行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公共文化事业中的主渠道作用,财政资金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重点投入重大文化设施和公益性文化项目。进一步改革文化投资管理体制,优化对文化事业的支出结构,逐步实现由“养人或养单位”为主向“兴项目”为主转变。建立公共文化项目可行性分析和评估体系,逐步推行重大公共文化投资项目的专家认证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听证制度。探索成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或投资公司,通过参股、相对控股、项目融资等方式,对发展前景看好的重点文化资源开发的产业化项目和网络游戏、动画、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引导性、示范性的投资与运营。制定出台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对公共文化活动、项目、设施进行投入或捐赠的政策措施,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投资的多元化、社会化。不断完善融资担保机制,鼓励文化企业通过利用风险投资、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申请上市等方式融资发展。力争至2012年有1家文化企业在国内上市,2020年有多家文化企业实现上市。
--加快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等职能,提高政务水平和透明度,着眼于管规划布局、管政策法规、管市场规范。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继续完善公益文化活动项目招商和基层文化建设考评制度,实现政府文化管理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服务机制,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持续、快速发展。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实施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着力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尝试推行签约制、外聘制、合同制、兼职制、义工制等一系列灵活的用工制度。建立健全“以岗定酬、绩效挂钩”的分配激励机制,使收入分配和工作实绩紧密结合,严格以实绩高低、贡献大小决定工资分配,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着力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单位职(员)工大会、职(员)工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强化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