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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把行为规范列为公务员培训的必修内容,特别是抓好新录用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培训工作,帮助他们熟悉和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行为规范,培养敬业精神,不断提升道德水平。进一步深化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知识培训为核心的公务员“四类”培训。在近年已开展的《公务员法》知识培训、学习创新能力知识培训、基本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公共服务专题研讨班和社会管理专题研讨班的基础上,配合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战略实施的需要,深化产业转型升级、社区建设与管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等新专题培训研讨班,进一步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能力。

  (三)深入开展调研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本次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调研活动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发,围绕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确定调研课题,要将分析解决问题落到实处,严防走过场。要切实深入基层开展课题调研,认真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调研走访活动,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理清发展思路,提升服务水平,密切群众关系。

  (四)实施机关效能提升工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六项制度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大力精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和办事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效能建设制度,推进规范运作,对群众办事实行 “零关系”办事、“零停留”办公、“零利益”服务,切实提升审批效能、服务效能和执法效能。

  (五)大力整顿行政纪律。认真落实《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公务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处理。特别要认真落实《东莞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管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履行行政复议、制定规范性文件、信访工作和处理行政内部事务中存在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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