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第五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10]36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第五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生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反映。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清远市第五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生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的增殖保护,让北江母亲河休养生息,恢复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绿色渔业、绿色清远、绿色经济强市的目标,我市开展以“增强资源再生能力,构建清远绿色渔业”为主题的清远市第五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生活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清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农业局、广东省渔政总队清远支队。
协办单位: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工商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有关专业通讯公司。
二、活动时间
2010年6月6日,举办放生启动仪式。
三、举办放流启动仪式现场会
由市政府举办放生启动仪式现场会,并邀请农业部珠江渔业委员会、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和广东省渔政总队参与。市人大、市政协,市直有关单位、人大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认捐2000元以上的单位、企业领导、家庭和认捐200元以上的社会人士参加。
四、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发动单位、企业、社会各界人士认捐以及家庭放生种苗或认捐,力争我市今年完成江河增殖放生各类鱼苗1000万尾任务,其中政府投资放生鱼苗800万尾,企业、单位、个人认捐200万尾以上,以促进江河渔业资源迅速恢复。
五、认捐的原则、方式及放生现场安排
(一)认捐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