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焦政〔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1月19日,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的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各责任单位要逐一对照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各项工作要周密部署,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不折不扣地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于每月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电子信箱:jzsrmzfdcs@163.com)。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12项)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
责任领导:赵海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统计局
(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
责任领导:赵海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财政局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
责任领导:赵海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四)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责任领导:赵海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责任领导:赵海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统计局
(六)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
责任领导:赵海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
(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
责任领导:赵建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商务局 市统计局
(八)外贸出口增长1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5%。
责任领导:赵建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商务局
(九)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领导:赵建军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
责任领导:牛越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人口计生委
(十一)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2万吨和10.7万吨以内。
责任领导:乔学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