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清理规范行政机关自身职权,理顺部门职能分工,绘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的流程图,及时公开行政权力行使条件以及行政事项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力、投诉举报等功能,统一工作标准,固化行政程序。以落实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为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信息,将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大力发展电子政务,逐步建立具有“权力事项网上公开、网上办公和网上监督”等内容的电子运行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四)加强服务企业,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健全部门、区县服务企业月度例会和“企业呼声直通车”办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发挥产业运行安全应急协调机制的作用。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区县建立非公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形成覆盖全市的服务网络,加快推动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运行〔2009〕684号),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审批项目的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简化操作环节,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分步推行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制度。加大对在沪中央企业服务力度,通过形势介绍与政策解读、考察交流等形式开展情况通报和对接,推动央企参与本市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工作,降低过高标准,撤销不合时宜项目,整合重复项目,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按照公布的保留项目开展活动,坚决纠正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到行业协会或委托给中介机构从而进行变相收费的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利用庆典、研讨和论坛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办事公开、同岗替代、告知承诺、委托代办等制度。将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放在工作首位,凡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和会议明确要求贯彻落实的事项,以及领导批示事项,承办部门都要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和急事急办、能快则快的原则办理,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增强机关部门的全局意识、协作意识,促进工作资源共享,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强化遵章守纪教育,规范文明礼仪,提升文明素质,促进干部在行政过程中展现文明形象。
(六)迎接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进一步提高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