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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新闻媒体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规范日常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推行“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制度”,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组织召开听证对话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等活动,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创新“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网站”的工作方式,形成共同解决群众问题的合力,确保受理群众诉求无障碍。通过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拖延;通过完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调查处理结果不延误;通过完善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处理结果不留遗憾。要建立和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坚持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解决重点问题,推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坚持民主评议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推动政府部门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民主评议与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行业相结合,推动政府部门更加关注民生,既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突出问题,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根据国务院纠风办专项治理的重点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以及本单位的实际,研究提出2010年集中解决的1-2个重点问题,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真正收到实效,取信于民。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采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省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以会议或会签的方式具体安排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以及总结表彰等工作,省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负责组织本系统的评议工作,各级行评办、纠风办要加强对日常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1.各级人民政府及参评部门、行业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和办公室,制订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开展政风行风承诺活动。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重点集中解决1-2个方面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并报各级行评办审核备案。同时要将公开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兑现列入各级行评办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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