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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


  重点评议对象:根据国务院纠风办部署的纠风工作重点和省行评办问卷调查结果,2010年确定教育、卫生、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移动、联通、电信等10个部门和行业为重点评议对象。

  2010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各部门行业下属基层站所、关键岗位、窗口单位、内设处(科、室)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群众评站所、百姓得实惠”活动,督促基层站所(岗位、窗口、单位)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三、评议内容

  (一)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把省人民政府承诺的10件实事落到实处。

  (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越权执法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意见》(晋发〔2009〕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晋政发〔2006〕18号)、《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19号)。切实抓好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按照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廉洁勤政的要求,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行业)。

  (四)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作风建设,把狠抓任务落实的要求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本部门(行业)的工作任务,完成本部门(行业)承担的为民办实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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