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扩大规模,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一)集中力量抓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1、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改革及制度建设。召开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年度工作会议暨全中职招生年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同有关处室制定《2009年福建省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和宏观调控。指导各设区市做好中职学校筹办、设置、合并、撤消等有关审批工作,审核认定公布2009年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和招生秩序。采取切实措施,多方组织生源,动员和组织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和企业在职员工、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数,确保完成任务,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8%以上。加强对中职招生录取情况的信息化管理。
2、继续开展面向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组织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中职学校与宁夏、新疆等西部省(区)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做好对口支援西藏中职教育工作,推动10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扶持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
(二)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工作。充分利用中职学校的资源,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和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参与面向社会开展的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与就业创业能力。参与面向企业开展的职工继续教育,做好2009年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统计工作。
三、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
(一)加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建立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情况信息发布制度,指导推动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加快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扩大紧缺人才专业招生规模。争取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制造业、汽车业、现代农业等技能型紧缺人才领域相关专业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60%以上。
(二)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在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领域,评审第七批省级重点专业。组织省级重点专业建设情况调研,发挥成效突出的省级重点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其他专业的改造建设,促进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加快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
(三)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继续指导首批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有计划地扩大培养规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形成高水平的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扶持第二批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