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循环农业示范村。28个完善循环农业示范村要实现:以沼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75%;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以沼气、垃圾处理、农资、信息、秸秆综合利用等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基层物业服务入户率100%;农民技术培训入户率100%。
五、主要措施
1.搞好技术培训。结合全国统一开展的农村沼气大培训和大回访活动,重点搞好村级服务网点服务人员培训,同时加大对沼气用户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努力完成沼气服务体系技术服务人员培训1000名,农户培训25万户次(包括已建户再培训),确保安全使用沼气。
2.抓好质量建设。切实加强对沼气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监管,确保沼气建设专业队施工率达到80%以上,大中型沼气工程按规划设计施工,沼气全托服务网点达到“八有”条件,基层沼气服务人员达到“四懂”、“三具备”。
3.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以循环农业示范村和沼气建设规模村为重点,加大沼气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结合主导产业,示范推广沼气、沼肥、沼液综合利用新技术,实现沼气与农业生产的充分结合,促进沼气利用上档次、上水平。
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农村沼气建设意见》精神,继续对沼气及服务体系建设实行财政补贴。一是户用沼气池建设,每个沼气建设户补贴300元,市、县各承担一半。二是沼气工程建设补贴。全市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40座,每座补贴2万元,市、县各承担一半。三是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补贴。全市新建村级服务网点150个,每个补贴2万元,用于沼气进出料车采购,市、县财政各承担一半。完善建设300个沼气全托服务网点建设,达到村级全托服务网点标准,且服务的沼气用户达到300户以上的网点,每个财政扶持3000元,用于储料池建设;签订全托服务协议26.5万份,每份补贴5元;全托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按照各县(市、区)上年财力水平实行差别化资金配套政策。四是督查、技术培训补贴。市财政拿出60万元资金,用于培训、现场会、督查、奖励经费;县级财政至少拿出10万元用于沼气建设户培训和工作经费。五是在100个村开展秸秆沼气示范,每村用于粉碎机械配置扶持纳入2010年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六是对尚未达标的28个循环农业示范村,由各县(市、区)加以完善,对2010年达标的由市财政给予奖补。省财政直管县(宜阳县)只承担省目标任务,市级财政不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