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豫司文[2005]186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行政机关整体职能、工作成绩、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加深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知名度,树立新时期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的良好形象,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大局,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宣传载体,增强宣传效果,努力形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共享、上下联动的新闻宣传格局,充分展现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重点
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的事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服务方面: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加强对法律服务规范管理的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推出一批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正面典型,抨击服务失信、失范、失德的反面典型,倡导诚信服务,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提高为构建和谐中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法律保障方面:结合监狱、劳教系统正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力宣传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为教育转化罪犯和劳教学员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以及狱务、所务公开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措施和成效。
(三)法制宣传方面:重点宣传“四五”普法期间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突出宣传对农民工法制宣传的做法和成效。
(四)基层基础方面:重点宣传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要求
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为司法行政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切实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强化领导,改进工作,不断创新新闻宣传的方式方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新闻宣传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