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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
(豫司文[2006]10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中信联办函[2005]63号)文件精神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部署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司办通[2006]第2号)精神,做好2006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营造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良好氛围,推进实施富裕中原、美好中原、和谐中原建设。省司法厅决定从2006年1月中旬至3月底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中信联办函[2005]63号)和司法部办公厅(司办通[2006]第2号)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密切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这次活动的目标要求是: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特别要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把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排查调处结合起来,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抓紧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是排查本部门、本单位的各种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动态,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做到认真登记,分类造册,建立台帐,力求一个不漏,不留死角死面。二是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调处化解,对要求合理、符合政策,能够解决的,抓紧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落实“四定一包”(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包案件)责任制,综合协调各方面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时解决问题,认真落实“事要解决”的要求,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三是建立健全排调、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不出本部门、本单位,认真落实《河南省司法厅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方案》(豫司文[2005]14号),有效防止突发性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强宣传《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教育群众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反映诉求,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的观点,依法按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力争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不听信谣言,不超越政策提过高要求,要把解决实际问题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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