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推广使用燃煤添加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推广使用燃煤添加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综〔2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佳木斯市推广使用燃煤添加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佳木斯市推广使用燃煤添加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市节能减排目标,拟在全市推广使用燃煤添加剂,为保证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节能减排为目标,统一思想,分工负责,协同作战,严格执法,专项推进,以实现无黑烟城市为重点,通过推广使用燃煤添加剂,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二、目标和任务
  (一)近期目标。
  1、在电力行业使用燃煤添加剂,实现节能降尘。
  2、在规定期限并入集中供热网的前提下,供热锅炉企业在并网前使用燃煤添加剂,消除黑烟污染。
  3、在型煤生产厂家的型煤生产中添加燃煤添加剂,彻底固硫消烟除尘。
  (二)中期目标。
  在生产锅炉、窑炉完成达标改造的前提下,推广使用燃煤添加剂,实现节能降耗,进一步消烟除尘。
  (三)远期目标。
  对煤炭销售企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成立洁净配煤中心,从源头控制燃煤添加剂的使用,实现全面节能减排。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0年1月-2月实施现场示范和跟踪考察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门联席工作会议,统一思想。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