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海防林建设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2010〕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林业局派人组成海防林建设督查组,于2009年12月14日至18日,深入儋州、文昌、琼海、万宁、东方、临高、乐东7市县,对2009年海防林建设开展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防林建设总体情况
督查组共抽查造林面积8396亩、填塘面积3613亩。造林面积核实率100%,造林合格率99.6%。填塘面积核实率97%,填塘合格面积合格率100%。从此次督查和平时检查情况来看,2009年全省海防林建设成效显著,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
(一)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全省2009年海防林造林任务5.28万亩,完成海防林造林5.85万亩,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从2007年以来,累计完成造林15.8万亩,用3年时间超额完成5年造林任务。2009年造林核实率、合格率高,造林面积落实较好,造林质量可靠。
(二)退塘还林有较大进展。全省2009年退塘还林任务1.04万亩,完成填塘0.9万亩。2009年退塘还林难度比往年大,但退塘还林的力度更大,完成退塘还林面积超过前两年之和。
(三)海防林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市县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海防林建设,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各地采取思想疏导与依法推进相结合,退塘还林出现较大的突破。东方市是退塘还林最困难的地区,省林业局与东方市委、市政府通力合作,先从难度最大的四更镇突破,黑树港千亩退塘还林接近完工,成为全省连片面积最大的退塘还林基地。儋州市、琼海市退塘还林曾一度滞后,市委、市政府迎难而上,一举扭转了被动局面,完成年度退塘还林任务。琼海市由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林业和镇政府组成退塘还林监督组,深入现场对填塘地块逐块测量验收,并在每片退塘还林地块都立牌公告,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乐东县主要领导亲自抓退塘还林,对填塘质量不高的进行认真整改。文昌市退塘还林任务占全省的28.9%,林业部门和乡镇倾力合作,退塘还林有较大进展。
(四)海防林建设配套资金基本到位。2009年各有关市县共投入海防林建设配套资金2504万元,其中东方市850万元、文昌市480万元、儋州市320万元、乐东县300万元、万宁市292万元、琼海市200万元、海口市50万元、昌江县12万元。各市县重视海防林建设资金管理工作,采取措施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