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李萍任职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李萍任职的通知
(闽教干〔2010〕16号)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经研究,决定:
李萍任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