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考
| 核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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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乡
镇
规
划
| 1. 规划编制
| 1.1 镇(乡)规划编制审批完成;
1.2 镇(乡)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
1.3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全部编制完成;
1.4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的保留村庄规划修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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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划管理
| 2.1 镇规划区“一书两证”发放率100%;
2.2 乡和村庄规划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率100%;
2.3 违法建设立案查处率达到100%,处结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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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
施
建
设
与
环
境
整
治
| 3. 村镇道路
| 3.1 村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0平方米;
3.2 村镇道路面积硬化率达到80%;
3.3 镇区主干道路灯配置率达到90%,路灯覆盖率达130盏/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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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村镇供水
| 4.1 村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4.2 村镇水质合格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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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村镇供气
| 5.1 燃气普及率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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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镇区集中供热
| 6.1 集中供热率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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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镇区绿化
| 7.1 人均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
7.2 镇区绿化覆盖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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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环境整治
| 8.1 主要干道无“三大堆”;
8.2 市场规范有序,主要干道无占道经营;
8.3 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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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村
镇
管
理
| 9. 管理体制
| 9.1 管理机构健全;
9.2 工作经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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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管理队伍
| 10.1 有乡镇执法、保洁、绿化养护队伍,人员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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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档案管理
| 11.1 档案资料收集管理规范;
11.2 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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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节
能
减
排
| 12. 污水处理
| 12.1 有污水处理设施;
12.2 镇区污水处理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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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环境卫生
| 13.1 实施“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建有垃圾中转站或
集中垃圾处理厂;
13.2 生活垃圾集中转运率达到60%;
13.3 水冲公厕3处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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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墙材革新和建筑
节能
| 14.1 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70%;
14.2 建筑节能达标率达到70%;
14.3 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普及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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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农
房
与
社
区
建
设
| 15. 农房建设与危房
改造
| 15.1 完成年度农房建设任务;
15.2 完成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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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农村社区公共服
务设施
| 16.1 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商业网点、警务设施配套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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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农村社区基础设
施
| 17.1 道路硬化率100%;
17.2 有集中绿地或小公园;
17.3 主要道路路灯配置率100%,亮灯率100%;
17.4 垃圾清运率100%;
17.5 污水集中处理率50%;
17.6 公交通达率100%;
17.7 社区燃气普及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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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农村社区物业管
理
| 18.1 物业管理制度健全;
18.2 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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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
共
服
务
和
社
会
保
障
| 19. 公共服务和社会
保障
| 19.1每千人医院床位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农村五
保老人集中供养率、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等按省政府的要求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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