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考
| 核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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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城
乡
规
划
| 1. 城乡规划编制
| 1.1 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完成;
1.2 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的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编制完成;
1.3 城市(县城)、镇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
1.4 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完成;
1.5 规划编制经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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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城乡规划管理
| 2.1 城市(县城)规划区内严格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
2.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规
范;
2.3 严格实行规划“六线”管制;
2.4 规划委员会和“阳光规划”制度建立健全,推行城乡规划
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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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
施
建
设
| 3. 建立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
| 3.1 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完成;
3.2 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设施
向农村延伸;
3.3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完成,地下综合管沟建设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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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 4.1 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2平方米;
4.2 农村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8平方米;
4.3畅通工程创建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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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供水设施建设
| 5.1 建设区域供水管网,建立城乡一体供水体系;
5.2 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
5.3 农村供水普及率达到90%;
5.4 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完成率达到80%以上;
5.5 城乡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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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管道燃气与集中供热
| 6.1 建设区域供气管网,建立城乡一体供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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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5% 以上, 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
90%以上;
6.3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大中城市达到70%以上,小城市达到
50%以上。
7. 污水与垃圾处理
7.1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污水处理厂
污泥安全处置,污水管网配套完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0%;
7.2 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
7.3 具有村镇污水处理设施;
7.4 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模
式,建立并落实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7.5 垃圾处理场实现一县一场(站),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5%。
8. 城建投融资
8.1 城建投融资机构健全并安全规范运转;
8.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例达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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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环
境
整
治
| 9. 城乡环境专项整
治
| 9.1 制定新一轮城乡环境整治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9.2 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主要河流沿线,以及旧城
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整治方案明确,
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9.3 村庄“三清、四改、四通、五化”成效明显;
9.4 城市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规范有序,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
费制度健全并有效落实;
9.5制定室外摊点城市设摊导则;
9.6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器具,城市主干道亮灯率达到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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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园林绿化建设
| 10.1 开展了园林城市创建活动;
10.2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10.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
10.4 城市绿地分布合理,服务半径500 米建有500 平方米以
上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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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环境卫生管理
| 11.1 城市主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
11.2 实行垃圾袋装化和垃圾分类收集,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服务半径合理;
11.3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按人口密度在500-1000 米服
务半径内建有公厕;
11.4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健全,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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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大气污染整治
| 12.1 工业污染源中二氧化硫、烟(粉) 尘指标严格控制,废
气稳定达标排放;
12.2 机动车尾气达到国I排放标准;
12.3 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污
染控制有效;
12.4 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完善,无秸秆焚烧行
为。
|
四、
城
市
管
理
| 13. 城市管理体制
| 13.1市、区、街、居城市管理职责明确,街居工作经费得到
充分保障,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
13.2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能及时协调解决城市管
理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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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数字化城市管理
| 14.1 设区的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鼓励县
(市)积极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14.2 数字化城市管理与12319热线实行融合联动;
14.3 建成运行12319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运转规范、高效,
问题发现率和处结率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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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城市管理执法
| 15.1城市管理执法主体明确,执法队伍实行文明、规范、服
务执法;
15.2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结案
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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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城市安全
| 16.1 建立早期灾情警报系统,及时向居民发布灾情警报;
16.2 加快城市防震、消防、人防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灾能
力;
16.3 加快城市防汛设施建设,有专门的防汛抢险设备、车辆、
物资储存仓库,建成城市防汛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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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节
能
减
排
| 17. 墙体材料革新
| 17.1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97%;
17.2 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收缴率、返退率均达到75%以上;
17.3 严格执行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全省统一认定制度;
17.4 制定出台推进农村墙材革新、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新
型墙材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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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建筑节能
| 18.1 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施工阶段节能标准达
标率达到97%;
18.2 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18.3 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年度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完
成;
18.4 积极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
设及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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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可再生能源建筑
应用
| 19.1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
筑的比例达到50%以上;
19.2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普及率达到40%;
19.3农村太阳能热水器、沼气、秸秆气化等新能源得到积极
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普及率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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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供热计量改革及
节能降耗
| 20.1 建立供热能耗指标考核制度,供热能耗调控和监管有力;
20.2 积极推行热计量收费改革,出台供热计量收费政策;
20.3 对达到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全部实行按用
热量计价收费;
20.4 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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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城市节水
| 21.1 创建节水型城市;
21.2 新建建筑节水型器具安装率达100%;既有建筑节水型器
具改装率达到90%;
21.3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定额计划用
水管理,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
21.4万元GDP取水量年均降低5%。
|
六、
房
地
产
业
和
住
房
保
障
| 22. 住房保障
| 22.1 建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制度,制定和实
施城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完成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
工作任务;
22.2 完成省下达的棚户区改造计划,棚改政策和扶持资金落
实到位;
22.3 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年度任务。
22.4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占城镇低收入居民家
庭的比重达到10%以上,并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22.5廉租住房制度对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保障比例不低于80%,其中对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22.6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占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比例不低于60%;
22.7健全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和工作规程,制定实施申请、审
核、公示办法,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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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住房公积金管理
| 23.1 完成省下达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任务,覆盖率达到65%;
23.2 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达到60%;
23.3 个人贷款逾期率低于1.5‰,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1%;
23.4 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规范,资金安全完整;
23.5 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重要事项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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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市场监管
| 24.1 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和竣工综
合验收备案制度;
24.2 建立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强商品房预
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24.3 推行新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结算制度,建立健全房
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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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物业管理
| 25.1 小区内水、电、气、暖等专营设施设备全部移交、接受
到位;
25.2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达到80%,执行委员在居
委会中兼职比例达到50%;
25.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机构健全,制
度落实;
25.4 全面实行物业合同备案和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定期考
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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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房地产权属登记
管理
| 26.1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房屋登记系统;
26.2 建立健全房屋登记簿,逐步实现房屋档案数字化;
26.3 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率城市规划区内达到50%,规划区外
达到20%;
26.4 积极解决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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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住宅产业化
| 27.1 经过性能认定的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比例达到30%;
27.2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达到30%、SI百年住宅体系推广
应用比例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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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房屋征收和拆迁
| 28.1 拆迁机构明确,“四合法、两到位”落实;
28.2 拆迁信访案件数量少,处结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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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公
共
服
务
和
社
会
保
障
| 29. 公共服务和社会
保障
| 29.1 万人拥有互联网用户数、万人拥有医生数、城镇登记失
业率、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等
按省政府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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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城
镇
化
水
平
| 30. 城镇化率
| 30.1 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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