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就业与服务业发展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综合分析服务业、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状况,提出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相关规划、计划并统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组织拟定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规划并协调实施;拟定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紧急调度、动用、轮换和管理;协调重要物资储备工作;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项目协调科
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调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向上联系汇报,掌握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衔接提供有关工作资料,进行跟踪落实,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十三)项目管理科
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审核、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BT模式、代建制管理工作;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投资建设宏观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十四)项目稽察办公室
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执行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开展对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十五)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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