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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沈阳市整治交通堵点、乱点保障道路整修期间交通畅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沈阳市整治交通堵点、乱点保障道路整修期间交通畅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5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沈阳市整治交通堵点、乱点保障道路整修期间交通畅通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沈阳市整治交通堵点、乱点保障道路整修期间交通畅通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绿化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和“迎全运文明沈阳行动”的统一部署,为强力推进交通秩序整治战役各项工作,市交通管理指挥部决定从4月底开始,在全市开展交通堵点、乱点整治及道路整修期间交通疏导调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根本出发点,举全市之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通过采取科学规划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完善设施建设、强化疏导调流等超常措施,解决全市堵点、乱点地区交通顽症,解决市民关注的交通热点问题,全力保障道路整修期间交通基本畅通,有效带动我市整体交通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夺取交通秩序整治战役的全面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由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任总指挥,市文明办、市政府办公厅、建委、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规划国土局、行政执法局、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全市89处交通堵点和21处交通乱点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堵点发生周期性阻塞现象明显减少,交通乱点通行状况明显改善。

  (二)各交通堵点、乱点交通标志、隔离护栏设置规范,交通标线施划到位,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基本实现全覆盖,交通参与者有路可走、有线可循、有灯可看、有位可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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