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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代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代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肇府〔2009〕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对代市长、副市长的分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代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郭 锋代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刘惠祥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机关(包括办公室机关、经济研究、经济技术顾问团、法制、信访、应急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粮食、统计、交通、通信、重点项目工作。

  关 鹏副市长:分管监察、人事、编制、工业、能源、国有资产、内贸、信息化、劳动、社会保险、供销社、物价、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联系工商联工作。

  孙 德副市长:分管外经贸、口岸、旅游、科技、知识产权、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对台、打击走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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