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宣传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宣传工作的通知
(渝建〔2010〕248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为认真抓好2010年全市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营造“全民积极参与、共建宜居农村”的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各方面社会力量积极推进、支持农房建设改造,现就加强2010年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统筹组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积极宣传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对于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的作用和意义,使社会各界了解、支持、配合和参与农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房建设和改造扎实有效推进。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年度考核内容。
  二、广泛发动,形式多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横幅、标语、黑板报、传单和群众大会等宣传手段和宣传工具,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引领带动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要紧密联系实际,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彰显地方建筑风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出发,及时宣传报道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组织发动、方案举措、工程进展、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特色事例等,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四、几点具体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在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采取拍摄图片和影像资料的方式,客观记录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推进情况、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建设改造成果(高速公路两侧集中连片区域农村危旧房改造,要有改造前后的情况对比记录)。
  (二)要积极组织开展“特色小城镇主题年”活动之“巴渝新居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摄影征文大赛”,可在本地报纸、门户网站上开辟专版予以登载,并遴选优秀作品供《重庆日报》选用。
  (三)要以简报、通报等形式,认真组织编印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信息,对本地的工作推进情况、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建设改造经验、成果进行报道。信息每月须向市城乡建委报送2篇以上,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定量考核内容。市城乡建委将对各区县上报信息择优采用、转载和推荐,同时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级领导,抄送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