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废旧塑料收购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10]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废旧塑料收购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许昌市废旧塑料收购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规范引导废旧塑料收购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规范引导废旧塑料收购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节约资源、规范发展”的原则,对全市废旧塑料收购加工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整治目标和标准
整治目标:2010年6月20日前关闭取缔所有非法废旧塑料收购加工企业(户),2010年10月底前完成规范化的塑料循环经济园建设。
整治标准:非法废旧塑料收购加工企业(户)取缔的标准是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状。废旧塑料循环经济园的标准是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距主要交通干线1公里以上,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标准,园区功能分区明确,标准化厂房建设规范。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5月5日-5月20日)
各县(市、区)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开展废旧塑料收购加工行业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经营情况和各类违法事实。二是制定本辖区废旧塑料收购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取缔关闭和规范建设的目标、措施及时间安排,5月2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发布整治通告,深入废旧塑料收购加工企业(户)开展动员宣传,切实做好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