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服务承诺;
(五)业主综合考评。
以上项目各项分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投标人的商务标汇总得分为B值。当B<G(G为B的参数)时,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不可行”认定,不再进行下步评审。当B≥G分时,评标委员会应作出“可行” 认定,可进行下步评审。对商务标“可行”和“不可行”有意见分歧的,以少数服从多数得出结论。其中各类证书和文件均以原件为准。
G的取值,应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在招标文件中明确。G值≥60分。
第十条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的标底价为工程拦标价,拦标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超出拦标价的报价不再进行评审。拦标价在开标5日前公布。
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以此方法算出的评标基准价低于拦标价88%时,则以该数值与拦标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
当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高于拦标价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十一条 评标基准价下浮值的确定。评标基准价下浮值=评标基准价×(1-F)。F值的取值范围,应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和工程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房屋建筑工程6%-10%;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园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8%-12%。
当有效投标人总报价低于基准价下浮值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 中标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以上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1至3名中标候选人。当投标总报价相等时,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名居前;商务标得分也相等时,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名居前。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十三条 评标报告及附表内容。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