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安监管明电[2010]2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直企业:
1月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政府应急办相继印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入冬以来,我省冷空气活动频繁,降雪多、气温低、积雪覆盖深,对我省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突出。据省气象局预报,未来一周,影响我省的冷空气活动仍较频繁,全省平均气温为零下18摄氏度左右。11日至13日,受中等偏强冷空气影响,我省气温再次下降,降温幅度一般6-8摄氏度,部分地方10摄氏度以上。12日至13日最低气温一般为零下18-25摄氏度,部分地方为零下25-28度摄氏度,15日还有一次弱冷空气活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措施,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应对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应急办通知要求,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应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中省直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暴雪、强降温等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公路、铁路、民航、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生产设施遭到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要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排查消除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要积极配合公路、铁路、民航、电力、通讯、建设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灾害性天气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道路交通、大面积停电、通信中断、建筑物垮落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电及有关电网、通讯企业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强降温降雪造成线路、设施受损,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大面积停电或通信中断事故的发生;铁路、民航、长途汽车客运等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确保运输安全;煤矿等矿山企业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停电,要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启动备用电源,保证通风和排水。恢复生产前要加强瓦斯排放和监测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要视天气情况及时停止室外作业;加油站、学校、卫生院、敬老院、市场、候车(船)室、体育场(馆)及简易屋(棚)、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等建筑要及时清扫屋顶积雪,防止发生垮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