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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圆满完成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现就2010年度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主线,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教育机制、教育制度创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评选标准及申报办法
  评选标准为省教育厅制定的《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见附件2)。
  各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的评选和申报工作,已获得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的学校不再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活动,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对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教育局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人做好这项工作。
  (二)推荐申报的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坚持标准,以评促建,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三)凡被命名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要保持和发扬好的做法,创新经验,不断提升依法治校的水平,如在今后办学活动中,出现不符合“评选标准”的行为,省教育厅将取消其称号。
  四、名额分配及时间安排
  (一)2010年在全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40所,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省教育厅拟在2010年9月份,对申报学校进行抽查评估验收。
  (三)请各市教育局于2010年8月30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邢晓静
  电话(传真):029-87338647
  电子邮箱:87338647@163.com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名 额 分 配 表

 

中学

小学

西安市

3所

3所

宝鸡市

2所

2所

咸阳市

2所

2所

铜川市

1所

1所

渭南市

2所

2所

延安市

2所

2所

榆林市

2所

2所

安康市

2所

2所

汉中市

2所

2所

商洛市

2所

2所

合计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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