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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强化管理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中卫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卫政办发[2010]47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密切协作,加大工作力度,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形成“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管理、市校安办为主、学校配合”的高效联动工作机制。各项目学校要认真制定工程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工作调度,把握总体安排,积极推进工程实施,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建设。

  (二)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工程“阳光操作”

  校安工程坚持以市为主,实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项目严格实行“四制”管理,即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工程“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向社会通报工程概况和实施进展情况。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监督举报电话、工程信息公开等手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市校安办坚持例会、周报、月报、通报、简报等各项报告制度,建立专题研究重大问题,协调处理跨部门重要事项的工作会议制度;建设部门牵头,教育、规划、国土资源、水利、地震、公安消防、气象等专业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推进校安工程实施;监察、审计、安监、检察等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教育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考虑校舍加固改造期间学生周转安置问题,妥善解决好校舍改造期间的教育教学和师生安全问题。

  (四)加强资金运行管理,积极筹措配套资金

  在项目建设中,要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的运行管理,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市财政安排资金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并及时划拨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要严格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工程预决算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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