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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加强全市文化市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加强全市文化市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城区文体局,开发区文化部门、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

  为深刻吸取吉林市“11.13”特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促进我市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有序的繁荣发展,按照近日省、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市文化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对我市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和稽查单位要按此《通知》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紧急动员起来,迅速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并立即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结合实际拟定整顿方案和具体检查日程安排,于12月16日前报到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迅速在全市掀起文化市场安全大检查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严格整治。此次安全工作大检查要紧紧围绕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系列问题展开,特别是网吧、娱乐场所、歌舞厅、音像经营场所、演出场所等要作为重点。查其安全工作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对事故多发领域和重点单位进行集中查、重点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经营的文化经营场所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关的关,决不姑息迁就,坚决杜绝“下不为例”的做法,对拒不服从有关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实施“黑名单” 制度,一次发现问题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两次发现给予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累计三次,一律吊销文化经营执照。
  三、密切协调,整体作战。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作战优势,认真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被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要及时将处罚决定书面抄送公安、消防、工商部门给予相应处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使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四、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稽查单位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公布举报电话,随时处理群众举报。遇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人员保证第一时间到位,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假日期间联合办公、联合巡查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实行每周一报,单位盖章,主管局长签字。),做好检查记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联系人: 张卫茹 电话、传真:892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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