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厅直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活动方案的通知
(湘交监〔2010〕194号)
厅直各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关于在厅直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和省运管局监察机构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其它厅直单位监察室参照本方案,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工作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一○年五月五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厅直相关单位
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决定在厅直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行政效能监察作为规范权力、提高效能、改进政风、优化环境的重要抓手,注重机制创新,强化工作落实,全面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二、监察对象及内容
依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10]17号)省纪委《2010年湖南省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意见》(湘纪办发[2010]5号)和省监察厅《关于在省直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的方案》(湘监发[2010]2号)的要求,着力抓好立项监察事项的专项效能监察。
立项监察事项的专项效能监察
1、监察实施主体
省监察厅驻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2、监察内容
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部署,我厅决定选择长途客运班线行政许可和治理公路超限运输行政执法问题,立项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三、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
拟将选定的效能监察项目,经厅主要领导审定,于4月30日前向省监察厅呈报立项。
2、活动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11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