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对外贸易工作的意见
(洛政〔201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形势,促进我市对外贸易稳步增长,现就我市对外贸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对外贸易作为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工作,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着力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狠抓外贸队伍建设,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努力实现2010年出口贸易增长11%以上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抓住世界经济逐步回暖的机遇,按照省政府2010年“国际市场开拓年”总体部署,在巩固和深度开发欧盟、美国、日韩和港澳台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着力开发俄罗斯、印度、中东、非洲和拉美等新兴市场,力争全年开拓新兴市场20-30个。组织企业参加第108届广交会、华东交易会、东盟博览会、深圳高交会,以及5月份德国慕尼黑国际太阳能技术和产品交易会、6月份中国工业产品(委内瑞拉)展览会、7月份南非米德兰德中国贸易展、9月份俄罗斯莫斯科(秋季)联邦纺织服装及机械展览会、10月份欧洲医药原料药展览会、11月份印度孟买中国制造展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增加企业在手贸易合同,扩大出口规模。总结、推广一拖集团境外建设营销网络经验,引导、支持更多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充分利用洛阳进出口商贸网,支持企业网上交易。鼓励企业参与跨国采购和建立境外商品展示中心,寻求新的贸易方式和贸易渠道。市商务、财政、工信局等部门要大力争取国家、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持。
(二)加快出口加工区建设。依托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区内企业发展现状、出口规模和发展潜力,研究制定产业规划和相关扶持配套政策,加快建立具备保税物流功能的出口加工区,变产业优势为出口优势。对太阳能光伏、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及成套设备、办公机具等产业相对集中、产品竞争优势明显、产业链条长、辐射带动能力强,且已初步形成出口规模的产业,给予重点扶持和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