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防汛组织体系建设。调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各专业组的组成,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级行政首长及防汛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职责组织推动和落实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防汛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保证防汛安全。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吸收相关河系管理单位作为本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落实防汛措施,深入细化防汛工作各项责任,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在6月份的第一周将各区县防汛责任人名单在《天津日报》刊登,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加强防汛能力建设。
1.修订完善各项防汛预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各部门防汛、防潮和排涝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组织修订和完善天津城市防洪预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河系防汛抢险预案、防汛预警应急响应规程,建立全市防汛整体联动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各河系管理单位、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修订完善各项防汛预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区分部要督促中心城区正在建设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细化度汛排水预案。中心城区已建成但尚未移交的排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制定相应的防汛预案,切实履行防汛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排水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市区防汛排水安全。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在5月底前制定完善在建工程度汛预案,经上级部门审核后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防汛自保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2.加强防汛抢险各项准备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联系天津警备区及驻津部队,发挥我市军民联合、协同配合的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军地防汛工作洪灾联防、信息联通、技能联训的新机制,按照海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抽调专业技术力量,抓紧制定天津市军地联合防汛抢险预案。要充分利用驻津舟桥部队在防汛抗洪方面的技术和设备优势,研究建立防汛抢险技术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具有实战意义的军地联合防汛综合演习,提升培训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河系管理单位和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抢险专业队伍的能力建设,认真学习防汛抢险技术,结合本河系、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洪水特点,组织开展抢险实战培训和演练,提高险情处置和抢护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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