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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省审计厅《2010年度全省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学历的依据。
  近年来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满3年后,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专业不相近,不得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若专业能力和业绩贡献突出,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破格条件申报评审。
  4.任现职年限:任审计师职务前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至今已满5年)者,要求任审计师年限须满5年;任审计师职务期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任审计师年限满7年。研究生取得博士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须满2年。任职年限的计算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审计师职务之年算起,实算至2010年底。
  非公组织及公务员队伍中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国家审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价的有关规定取得审计师任职资格后,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占编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审计师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的,其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审计师任职时间。
  5.外语条件。须具有审计师任职资格以来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成绩合格通知单)或2009年度以来取得的B级省补充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合格通知单)。符合省人社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详实的有效证明。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部分免去或暂时不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执行原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规定。
  7.考核要求。申报参评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且近3年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 具体量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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