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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2、招考职位:本次招考职位分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三类。

  A类职位是指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是指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职位。

  C类职位是指直接将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3、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3月14日至23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10年3月15日至24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按网站的操作提示进行报名,具体程序和办法详见有关的报考指南和报名须知。

  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再审和录用审批工作中的资格终审四个环节。前三个环节由市直各招录单位和各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审查,最后一个环节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且交费成功后,必须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以备后续资格审查使用。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录用计划数。所需专业、技能特殊,公开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招录单位、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并统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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