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技术推广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七)承担市级储备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总量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九)负责全市政策性粮油业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访、信息、督查、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粮食流通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
(二)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和交流;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调控科
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指导建立县级储备粮;组织起草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的方案;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向上级政府和部门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提出政策性粮油购销价格建议;负责城乡粮油网点规划;负责组织和协调政策性粮食的运输;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四)财务科
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油收购资金等各项政策性资金的管理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组织实施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财务挂帐的管理、消化工作;负责粮食行业财会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