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合实际,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
一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关注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二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抄作、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差异性,加强地区分类指导。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在加大供应力度的同时,遏制投资性购房需求的过快增长,保护和鼓励合理的住房需求。四是促进市场的有效供给,各地根据市场情况,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并严格执行,把握好推地节奏,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房地产项目,采取促开工、促投资、促上市的相关措施,确保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五是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市场需求分析、数据采集、标准制定等基础工作,逐步完善以季报为主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体系,及时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以房屋权属登记住处系统为基础,全面推进“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各市要指导所辖县(市)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有条件的市要实现全市信息系统一体化,逐步实现全省信息系统一体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六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省情的住房供应体系。鼓励有支付能力的家庭通过市场购买或换购住房;引导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通过租赁解决住房,以减轻购房带来的较重负担;对支付能力不足的家庭,通过政府保障性住房或发租赁补贴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三、以人为本,解决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房产证难办问题
我省18个省辖城市中虽有部分城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文件,解决了一些房屋办证疑难杂症,缓解了住房办证难问题,但总体上进展缓慢。为保证对因手续不全等历史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工作落到实处,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以人为本,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设立办事窗口并开辟绿色通道。配备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的人员开展工作,从今年开始,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彻底解决房屋权属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服务收费机制
建立健全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价格机制,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的机制。实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机制,推行物业管理收费与服务等级标准相联系的服务收费机制。公开服务内容,建立“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体系。按照我省《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开展维修资金收缴、归集和使用工作,加大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力度。
五、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优化市场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