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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省墙材革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省墙材革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豫建墙〔2010〕2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2009年,我省墙材革新工作面对挑战和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深化“禁实”成果,加快发展新型墙材,着力规范基金征管,狠抓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了全省墙材革新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总结成绩、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墙材革新工作者,再接再厉、再展宏图,省厅决定组织评选表彰2009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1.墙材革新工作先进单位。主要从各级建设、墙改部门推荐产生;
  2.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工作先进单位。主要从县(市)建设、墙改部门推荐产生;
  3.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是省辖市、县(市、区)墙改部门推荐产生;
  4.专项基金征管工作先进单位。主要从县(市、区)建设、墙改部门推荐产生;
  5.墙材革新和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各级建设、墙改部门管理人员,从事宣传、推介方面的工作人员,及科研、设计、生产、质检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墙材革新工作先进单位
  墙材革新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好,各项任务指标达到先进水平;新型墙材发展应用好,生产、应用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禁实”工作巩固深化好,“禁实”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试点乡镇推进效果好;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管好,征收率、返退率、解缴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管理工作制度健全,系统正规、科学规范。
  (二)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工作先进单位
  整顿规范组织机构健全,部门联动作用明显,工作推进有力;按期完成小型“免烧砖”厂整顿规范目标任务,主要任务指标考评优秀;建立了小型“免烧砖”厂巩固深化机制,管理规范有序。
  (三)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主要依据省墙改办制定的《信息宣传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规定的评定条件执行,必须按期完成省厅下达的宣传工作目标任务指标,综合考评名列前茅的单位。
  (四)专项基金征管工作先进单位
  基金征收额创历史新高;征收率、返退率、解缴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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