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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政府直属44个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的通知

  (六)深化水利改革,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做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省农业厅
  一类目标:
  (一)围绕农产品保障供给和农民增收两大任务,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粮食生产功能区,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0万亩。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力保粮食产量750万吨,争取达到800万吨。水稻单产达到450公斤。稳定发展主导产业,扩大优势农产品生产规模,农业产值比上年增长 1.5% 。培育休闲观光农业,全年休闲观光农业总收入增长5% 。加强浙台农业合作。
  (二)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启动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20个、主导产业示范区3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70个。推动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启动50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业机械化,新增设施农业面积8万亩,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比上年提高 3个百分点。深入实施主导产业品质提升工程,创建标准果园2万亩、茶园5万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区25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200个、绿色食品100个。抓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和动物防疫,畜禽免疫密度达到 95%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基本完成组建任务。推进农机、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加大优良品种、节本增效技术推广,新增水稻机插面积7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 100万亩(次)、病虫统防统治面积50万亩(次)。深入实施“农民信箱万村联网工程”,新建村级网站2000个。
  (四)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带动力大、服务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支持大学生从事农业创业。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5万亩,新增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家。培训绿色证书、新型农民、“阳光工程”学员6万名,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3万户。
  (五)办好省农博会、浙江名特优农产品(上海)展销会,现场销售额比上年增长5% 。利用农民信箱平台,组织网上农博会和营销专场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农产品展示展销,力争全省农副产品出口比上年增长。做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相关工作。
  (六)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新增沼气用户 1.3万户,全省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6% 。
  省林业厅
  一类目标:
  (一)启动实施十万公里林道建设工程,制定林区道路建设规划、技术规程和项目管理办法,完成3000公里林道建设任务。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新增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1000万亩,符合标准的按每亩17元进行补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森林资源合理流转,新增流转面积50万亩以上。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组建省级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和林木保险覆盖面。
  (二)推进现代林业园区建设,新建 20个现代林业产业和精品园。积极配合做好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林网配套等工作。加快低效竹林改造,大力推广“一竹三笋”等实用技术,完成改造面积50万亩。抓好油茶和干果产业的提升,完成10万亩的新造林和改造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推进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全面完成28.45万亩的中央新增投资第四批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继续抓好阔叶林发展工程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完成针叶林阔叶化改造15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600公里。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力争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和发生率控制在1‰ 和25次/10万公顷以内。抓好松材线-63-虫病防控工作,松材线虫病发生总面积低于28万亩,拔除1个县级疫点。
  (四)加大“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工作力度,完成3个“省森林城市”和5个“省森林城镇”的创建任务。启动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建成省级以上绿化示范村200个。加大森林经营试点示范工作力度,完成中幼林抚育面积50万亩。加快培育珍贵树种,开展送珍贵树种苗木300万株。办好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中国萧山花木节、浙江笋竹产品西北行等活动。
  (五)健全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配合做好低丘缓坡的开发利用。认真实施全省湿地保护规划,新建 2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指导临安等20个县完成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抓好淳安等10个县的编制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试点工作。
  (六)编制“森林浙江”建设规划和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林业标准化项目的实施,建立林业科技示范基地10万亩。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调处纠纷案件200起以上。
  省商务厅
  一类目标:
  (一)进一步搞活市场流通和对外开放工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确保出口增长5% 以上。大力推动企业加快建立健全境内外营销网络,重点培育50家省级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100家企业在省内外开设连锁专卖店试点,新增100家境外营销机构,引导 20家行业龙头企业在海外建立区域营销中心。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建立便利店的行政村新增 1000个。继续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工作。推动建立国际服务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建设一批省国际服务贸易特色基地,重点培育 30个服务外包园区、50个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和 800家服务外包企业,力争国际服务贸易总额增长10% ,服务外包离岸合同执行额达到10亿美元。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71% 。
  (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争取增资金额占全省合同外资比重达到20% ,争取全年非国有企业合同利用外资金额占全省非独资企业总数的比重达到 70% 。努力引进大项目,建立重大外资项目跟踪制度。加大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力度,完成48个第二批开发区(园区)的整合提升工作,力争3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组织并参与“浙洽会”、“投洽会”等重大活动,做好对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有关工作。扩大浙江产品市场份额,力争实现境外投资增长 15% ,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20亿美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和专业市场等平台拓展市场,力求新增5万家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和产品展示,吸引境外采购商到浙江设立采购中心。加快国家级、省级出口基地建设,健全大通关体系。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紧缺能源原材料,扩大紧缺资源性商品进口和储备。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优势企业并购境外企业和知名品牌、投资建立生产基地和经贸合作区,支持工程建设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联手拓展国际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通畅、高效的工业品流通体系,努力实现工业品产销率达95% 以上。做好特许经营、典当、拍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酒类、屠宰等特殊行业监管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对外贸易预警体系建设和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机制,力争全省新增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15个。
  (五)积极推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杭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特殊监管区建设,积极推进宁波保税港区通过国家封关验收。
  (六)加强商务运行监测机制建设,特别是对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的监测,力争全年应急商品数据库内的样本企业达到1000家,覆盖600种生活必需品、300种生产资料。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建成浙江省应急生活必需品义乌采购中心。健全外经贸综合运行监测体系,研究和探索发布外贸出口综合景气指数。
  省文化厅
  一类目标:
  (一)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网络化建设。深入开展“种文化”、“送文化”活动,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扶持建设6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力争有1台剧(节)目在全国(或国际)重大文艺评奖和比赛中获奖,浙江曲杂总团、浙江越剧团和省群艺馆完成装修工程并投入使用。办好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
  (二)抓好文化先进县、东海文化明珠、文化示范村和文化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全年组织1.5万场戏、100万册图书到农村,培训基层文化干部和文化骨干 1万名以上。全省专业剧团 50% 以上的演出场次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完成对外文化交流项目150个。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以杭州西湖、大运河(浙江段)项目为重点,推进我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指导我省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所在地制订相关保护措施,重点培育10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艺术项目精品作品。落实省政府与文化部联合举办1次以上国家级的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
  (四)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改革,推动新远集团做好所属经营性企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稳步推进省属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
  (五)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检查,完善文化市场的规划管理,推进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
  (六)做好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和第六批省级文保单位推荐工作。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野外调查阶段任务。审核划定一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省卫生厅
  一类目标:
  (一)加快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完善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深入推进24个县(市、区)农村卫生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城乡卫生人员双向流动、技术设备共建共享机制。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巩固在90% 以上,所有市县新农合人均筹资达到185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6倍以上。全省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达 30% 。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在全省不少于60% 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购入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认真研究解决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贯彻实施《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创造和谐医疗环境。
  (二)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培养培训全科医师1000名、社区护士1000名,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800名。深入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每所城市三级综合性医院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数完成规划目标数的90% 和75% 。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小病进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总门急诊人次的45% 以上。抓好三大类12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完成15岁以下人群的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 10万人、乳腺癌筛查 5万人,以县为单位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达85% 。重点实施“欠发达地区县级医院建设项目”,争取新开工10家以上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年度完成投资3亿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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