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律师工作,加大法律服务力度,支持企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力争在企业兼并、重组、对外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领域有新突破。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多层面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争取全年有 40% 的市县两级政府、60% 的乡村有法律顾问,探索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公证服务企业的力度,经济类公证业务增长率力争达到 10%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进一步创新、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全省实现符合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法律援助机构达 80% 以上。联合开展各类法律援助活动,全省监狱劳教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建成率达到90% 以上。全省法律援助办案量同比增长10% ,法律咨询数量同比增长5% 。
(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重点推进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化解医患、劳资、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年内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增长20%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调解成功率达到95% 以上。年内有30% 以上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重点推进直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刑释归正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低于3% 。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深化“法律六进”,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做好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命名表彰首批省级诚信守法企业。申报、推荐我省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六)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证信息员队伍建设,在 80% 的县(市)和50% 以上的万人以上乡镇建立农村公证信息员,农村公证业务增长率力争达到7% 。加强公证质量检查监督,全省公证文书错证率低于0.09% 。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省财政厅
一类目标:
(一)完成全省及省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2270亿元、2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6% 以上;实现全省及省本级财政支出预算2700亿元、34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 ;力争全省及省本级财政当年收支平衡。全省财政用于科技、教育、支农的支出均比上年增长6.1% ,全省财政用于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均比上年增长5.2% 。省财政在整合利用现有财政资金的基础上,一次性安排中心镇培育资金10亿元、欠发达地区扶持资金10亿元。省财政继续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所有市县新农合人均筹资达到 185元以上。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各级党政机关公用经费预算压缩5% ,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按中央政策要求实现零增长。
(二)支持以铁路现代化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筹措落实“三个千亿工程”省级财政性资金。统筹使用工业转型升级和外贸发展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拓展国内外市场。继续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暂停和降低等政策。继续安排省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6500万元,积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好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工作,探索创新补贴资金兑付方式,提高补贴兑付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深化财政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管理框架,加强以专项整合提高项目质量为重点的项目预算管理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完善预算定额、支出标准为基础的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争全省实施改革的县(市、区)新增 30个。稳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资产收益管理。
(四)从严控制政府性债务,加强对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管理,努力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向中央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并力争达到60亿元。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保障乡镇运转基本支出。
(五)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力争全省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达到500亿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0% 。
(六)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实施100个省级支出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
省人力社保厅
一类目标:
(一)加强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争全省新建省级创业型城市15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0万。帮助3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 8万名。城镇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 以内。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制订培训费用直补用工企业的办法,建设十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和见习基地建设,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入户调查、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调整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高于14% 的,原则上下调到14% 。继续实施“五缓五减三补贴两协商”政策,对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继续实行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政策,每家企业集中减征总量不超过 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总额。
(二)继续深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力争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0万,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企业全覆盖,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部分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门诊统筹,推动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逐步解决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问题。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动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00万,其中职工医保60万、居民医保40万,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至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左右。做好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新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0万、60万、40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制定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全年引进我省紧缺急需人才1万名。深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新增留学回国人员2000名,聘请国(境)外专家2.5万人次。实施计划内引智项目450项,其中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引智项目60项。扎实推进第三批“百村引智示范项目”推广进村到户工作。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训高技能人才8万人。深入实施省“151”人才工程,新选拔重点资助人员25名、第一层次培养人员50名、第二层次培养人员200名。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653工程”,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5万人次。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家、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2家、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5家。推进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121”工程,遴选第二批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四)研究完善公务员考录、考核、奖励、培训等相关政策,慎重稳妥推进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批工作。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制度,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全省全年培训公务员3万人次。
(五)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稳步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改进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六)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双维护”。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机制。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确保全年结案率达到90% 以上。
省国土资源厅
一类目标:
(一)加强土地资源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深化耕地保护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市县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力争基本完成乡级土地规划修编。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六大工程和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完善低丘缓坡、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规划和利用机制,积极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扩大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重点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搞好与发展大平台规划的衔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力争全年新增耕地面积20万亩以上。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万亩,消化转而未供土地8万亩。
(二)全面实施新一轮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力争在重要矿产资源找矿方面有新的突破。严格实行采矿权和探矿权总量控制,采矿权总量控制在3000个以内,探矿权总量控制在450个以内。深入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全省当年新创建绿色矿山60家,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 90%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全面实施《
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严格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在8个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开展补偿制度试点工作。完善省、市、县、乡(镇)四级联动的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当年案件查处率力争达到95% 以上。
(四)抓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完成农村土地调查任务。大力推进城镇村庄数字地籍调查,争取年内完成45% 的中心镇和中心村的数字地籍调查任务。健全完善土地登记制度,着力推进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当年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达到90% 。
(五)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全年完成80个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避让搬迁的审查认定工作。
(六)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组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重点抓好100个示范项目,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