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实现餐饮业布局合理、竞争有序、有效配置资源。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管理等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实施小餐饮联合经营、连锁经营等多种优化提升模式。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构建小餐饮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培育本地区品牌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扩大规模经营,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完善“片巡警制”、“信息公示制”、“业主承诺制”等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监管责任制和业主第一责任人意识。推进小餐饮服务示范街、示范点创建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全面推广油条无铝配方。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加强《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贯彻,加大小餐饮业主及其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及小餐饮整治与规范要求等的培训力度,强化小餐饮业主依法诚信经营观念,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行业协会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结合“小事大民生、十小大成效”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的意义、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和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整治规范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及早部署。今年是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收官之年,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防止和克服松懈、畏难、厌战等情绪,找准本辖区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早制定和部署实施2010年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并在巩固、提高、深化上下功夫。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地要将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列入平安县(市、区)建设和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开展督查考核,加强暗查暗访,严格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要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三年任务全面完成。市卫生局将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三年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突出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或在整治与规范期间发生恶性事件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量多面广、任务繁重、情况复杂,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