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岱山浪激嘴至桥头公路改建工程、高亭至仇家门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报岱山高亭至仇家门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舟交〔2010〕103号)、《舟山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报岱山浪激嘴至桥头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舟交〔2010〕10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由省公路局组织召开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厅质监局,舟山市交委、公路局、质监局,岱山县政府、交通局及其他有关单位(岱山县其他有关单位由岱山县政府确定并通知)。
二、会议时间:2010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