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和集中管理。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监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定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提案、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及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基金(煤矿除外)的收缴和集中管理。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办理,指导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评议、考核等;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组织起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承担整理、收集、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工作。
(二)人事培训科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与国内外民间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联系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及考核组织工作。
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有关规程、标准;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负责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经费管理、安全装备工作;分析预测重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建立和完善伤亡事故调度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对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