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条件依然较为落后。发生火灾后,不能得到及时、迅速的扑救,火灾次均损失和百起火灾死亡率均大于城市。
(六)消防宣传工作创新的思路和工作策略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沿袭传统的宣传方式多,创新改革的方式少,尤其是消防公益广告的投入每年需要一定投入,各地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未能长期设置消防公益广告。以上问题的存在,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社会消防工作的发展。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着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城乡防火条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亟待加强的工作。
(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级消防组织,不断完善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开展消防工作,遏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要加大消防投入,加快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的进程。在城市消火栓和消防队(站)建设上下功夫。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对消防事业的资金投入,要将每年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所需经费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同时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和队伍建设实际,不断追加基层消防机构业务经费,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与配合,促进我市火灾隐患的整改,打一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消防战争,消除隐患,全力构建社会“防火墙”。消防部门既要严格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还要结合实际为火灾隐患单位提供法律和技术上的援助,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对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单位,要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断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和依法取缔等强制措施,全面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
(四)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朔州现场会的精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特点和需要,制订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与专业队伍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